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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家庭共济”

医保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可从主账户人个人账户上支付相应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适用对象范围为本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

贴息对象为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设备购置与更新的省内制造业企业,其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具体包括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智改数转网联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等。2024年省级贴息贷款首期总规模300亿元。对在政策实施期内(2024~2026年),银行实际发放贷款用于企业设备购置(贷款资金已划付至供应商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省财政予以1个百分点贴息补助,同时设区市统筹再贴息1个百分点。

企业办理可戳:省工信厅“数字工信”系统

合作银行办理可戳: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专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加装电梯可以单元、楼栋、小区为单位发起申请,同意加装电梯的全部业主是加装电梯工程的申请人,负责做好意愿征询、协议签订、资金筹措、项目申报、设备采购、安装实施、运行管理、维护养护等工作,以及解决加装电梯中的利益平衡事宜,形成合理可行且兼顾各方利益的加装电梯方案。全省各地均已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具体政策,详情可一键登录,友情链接至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水权贷

企业以所拥有的取水权或水资源使用权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新型绿色金融产品,重点支持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节约、管理、绿色低碳等项目建设。企业无需抵押和担保,由企业取水权质押,让水资源变成活资产,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向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及时将项目推送给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确认。金融机构按照“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点击“一键办理”可友情链接至中国人民银行江苏分行咨询办理,咨询电话:025-84790312。

设备担

为省内中小微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提供优惠费率的担保增信服务。“免申即享”,企业只需支付其自行承担的20%担保费,剩余80%担保费补贴由财政部门直接与担保机构进行拨付和结算。补贴期限最长3年。

企业信息变更一次办

为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群众少跑腿,推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改革,为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变更登记、印章刻制、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基本账户变更预约等许可(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服务。企业只需提交一次材料,通过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就能实现跨部门“一件事一次办”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五分钟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圈

聚焦“五项”精准服务,即做到人员精准画像、岗位精准推送、人岗精准匹配、服务精准供给以及结果精准分析,建设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和“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为触点的电子地图,实现根据求职人员意向自动推送岗位信息,引导进行失业登台公共招聘服务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依据结果向其推送相关补贴申领信息,满足各类群体公共就业服务需要,致力打造全省十五分钟公共求职招聘生态服务圈。

 

苏知贷

专项贷款产品主要用于补偿合作银行对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中发生的部分风险损失,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其中:对于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省风险补偿基金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对于单户贷款余额1000万元-3000万元(含)的,省风险补偿基金承担5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5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

 

“个转企”改革

突破传统的“一销一立”登记模式,将原先从个体工商户注销到新办企业2个环节压缩为直接转型登记1个环节。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保留原字号、专利权、商标权和荣誉称号等权益。推行“个转企”涉税服务、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集成办理,高频许可事项在实质审批内容不变情况下允许直接更换许可证。

 

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体系

按“分类量化、逐项积分、年底结算”原则,对科技企业分类设置涵盖科技创新“投入能力”“管理能力”“产出能力”“环境能力”等类别的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体系。整合涉企扶持政策将创新积分与财政资助、人才落户、子女入学、保障住房等社会资源挂钩,向创新氛围最浓厚、意愿最强烈主体倾斜。以创新积分为授信评价标准,引导推出“创新积分贷”等专项金融产品,实行“拨投贷保”联动,通过“见分即贷”“见贷即保’等方式,为企业提供额度与积分档位相匹配的贷款支持。

 

一次挂号管三天

患者到省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挂普通门诊号就诊时,如果因检验或检查当天不能完成或者不能获取报告,尚未完成诊疗,3天内(含首诊当天)可携带报告结果到同一医院的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复诊,无需再次挂号,享受免缴普通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政策。

 

高频户籍事项“全省通办”

江苏省户籍居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任一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纳入通办范围的所有高频户籍事项。业务受理窗口依托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与户籍地窗口协作,实现高频户籍事项“就近就便申请、就地及时办理、系统流转数据、群众办事方便”的目标。

 

 

医保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可从主账户人个人账户上支付相应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适用对象范围为本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