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近年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改革作为第一动力和第一抓手,聚焦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以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紧抓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牛鼻子”,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努力用简政放权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提升准入退出便利度。牵头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取消冠“江苏”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在全省推开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允许经营主体在同一县级登记辖区内免于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跨县域“一照多址”登记试点,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多点开展经营”。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市场监管领域18项涉企经营许可实现全覆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由改革前的60类压减至10类,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压缩近40%,获批上市的新药和创新药居全国首位。在全国率先开展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牵头建设贯通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多部门全流程的注销全程网办平台,有序推进“1+N”证照联动注销、“司法+行政强制清算”“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等创新举措,切实提升经营主体退出效率、降低退出成本。
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聚焦“一网通办”,牵头整合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税务等部门涉企开办事项,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刻制公章等6个环节压缩为线上1个环节办理,全省企业开办平均用时由改革前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线上最快0.5个工作日办结。聚焦“一码通行”,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与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体系,打造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身份码,在各类涉企办事场景应用中逐步实现“一照汇集”,目前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已覆盖47家省市政务平台和22家银行。
提升经营主体活跃度。牵头出台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21条,提请省政府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18条措施,集成各部门职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精准支持。开展“个转企”改革试点,突破传统的“一销一立”登记模式,将原先从个体工商户注销到新办企业2个流程压缩为直接转型登记1个流程,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保留原字号和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在11个县(市、区)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试点,按照“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种类型和“名特优新”四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培育,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的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各类经营主体总数达1461.3万户,较改革前(2013年底551万户)增长了1.7倍;千人企业数由2013年底21户增加到53户;我省成为全国首个个体工商户在册总量突破千万的省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近年来,我们深入落实质量强省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质量变革创新,推动质量链、服务链、创新链与经营主体发展深度融合,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以质取胜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创新质量促进机制。省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省质量发展委员会,相继出台深化质量强省建设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计量工作意见等政策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强省建设作出系统规划。连续三年召开江苏质量大会,对获省长质量奖的企业进行集中表彰,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以质量标杆示范带动广大企业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指导和推广连云港党委质量督察机制,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质量督察领导小组双组长,将质量督察工作纳入市委工作清单,列入对县区和镇街书记的评议考核,督促解决质量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创新质量技术服务。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质量科技攻关,推动工业产品质量由标准符合型向质量竞争型跃升,目前已覆盖全省7000多家企业、350多种产品,我省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位居全国前列。开展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标准供给、标准运用、标准化驱动力和标准化发展方式“四个转变”,我省累计主导和参与起草国际标准135项、国家标准6677项,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三。制订重点产业链检验检测服务需求和能力供给“两张清单”,建成309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累计为企业提供全要素质量技术服务35.8万家次,南京“质量小站”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苏州在全国率先开展质量创新联合体建设,整合龙头企业、质量技术机构、专家智库和行业协会四方资源,打造集技术研发、专利布局、标准研制和管理提升一体的质量发展生态,目前已覆盖光电、冶金、电梯、光电显示、医疗器械等5个重点产业。
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在全国率先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成立省级企业首席质量官协会和首席质量官学院;举行首席质量官技能竞赛,实施省市县三级质量培训,目前累计培训首席质量官6.3万人,有力推动了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应用,这一做法已在全国推广。率先在全国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成立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联盟,推动南京、徐州列入全国首批9个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区域,“一企一策”帮扶1000余家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金融产品“苏质贷”,为具有质量荣誉、质量标准、质量认证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支持企业加强品牌管理、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累计帮助6127家企业获得融资540.4亿元。着眼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对各级职责、召回程序、生产者召回主体责任等作出规范,指导全省55家企业对5.3万件消费品实施召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重大决策,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加快市场监管机制创新,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把好市场竞争“公平尺”。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变革公平竞争审查方式,在全国首创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政策措施全覆盖监测,日均监测增量文件2000余份。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在线公证机制,全省累计建成商业秘密维权联系点、保护示范点和保护基地2350个,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维权等服务4490次,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3件。创新平台经济监管模式,制定发布全国首个《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平台贯标工程,督促省内电商平台和重点电商企业建立8个方面自律管理制度,推广商品销售、旅游服务、团购3类平台服务协议示范文本,探索建立研判预警、协同共治、应急管理等制度,不断提升我省平台经济合规管理水平。
兼顾市场监管“法理情”。出台我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在全国首次对“违法行为轻微”等5个方面判定因素进行细化,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减轻处罚清单,累计为4.4万家经营主体减免罚金逾32亿元,这一做法被推广到整个长三角地区。创新实施信用修复“打铃提醒”、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等服务机制,采取“线上办”“邮寄办”、符合条件“当场办”等多种方式,帮助146.5万户经营主体重塑良好信用。有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探索开展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试点,努力做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营造市场消费“好生态”。在全国率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定我省放心消费创建“1+12”标准体系,经过多年探索,创建领域不断拓展、形式内容不断充实、示范标准不断提升,成为我省区域软实力的一张名片,相关经验向全国推广。创新赋予消费者线下“后悔权”,在全国率先推行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发布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省级地方标准,建成全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云地图和线下无理由退货云平台,推动22.6万家商户加入无理由退货承诺,覆盖全省重点商圈、旅游景区、连锁商超,累计为消费者退货223.8万件、退款金额7.1亿元。在全国率先出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暂行办法,提起全国首件知识产权类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172万元惩罚性赔偿为全国最高。在2023年中消协组织的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我省连续三年获得“双第一”的优异成绩,其中无锡位列第一,前十名中江苏城市数量第一。
(原稿刊载于2023年10月19日第21期《改革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