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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明确出具证明事项“三张清单” 社区1个月盖章数减少2/3
  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记者 陈珺璐

8月初,如东县城中街道桃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邱添盘点上月工作,惊喜地发现,7月来社区盖章的群众人次比往常少了三分之二。“人手解放出来了,这月开始,可以安排网格员多到社区走走。”邱添说。

邱添的获得感来源于南通市委社会工作部6月28日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全市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工作方案(试行)》。针对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这份方案开出正面、负面及承诺制证明事项3张清单,通过提供参考样式、优化工作流程来压减不必要的证明,减轻基层负担。

在社区工作十来年,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中央商务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卜志祥,对这一方案最鲜明的感受是“清晰明了”。“比如这个亲属关系证明,以前也总盖,但是盖得稀里糊涂。”卜志祥边说边拿出一张旧表举例说,“要证明父子关系,按照以前,还得写清楚某人有几个伯伯姑妈、几个兄弟姐妹,想把这张表填清楚,社工一天就啥也不用干啦。”

长期以来,社区在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随意盖章现象屡见不鲜。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采取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证明。“这些年,社区里明面上要盖的章越来越少,但仍有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邱添说。

这也是不少社区书记共同的困扰。事项明明已进入负面清单,但相关单位仍要求出示,不盖公章群众为难、盖了公章违反规定。为难的不仅是社区工作人员,更有被迫一趟趟“跑章”的群众。

“这也是我们这次改革须下苦功夫的地方。”南通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陶建华说。为什么要盖这个章?基层社区能不能盖?工作中是否确实有需要?有没有法律依据?面对这一组问题,在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下,南通96家市级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与基层同题共答。

“座谈会就开了6次,相关部门与基层代表一起反复研究论证,并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合理合情的就放正面清单,反之则放负面清单里。”南通市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处长王丽回忆,在最忙的两个月里,光协调电话她就打了上百个。

数月后,经过司法局把关,证明事项“三张清单”终于明晰——

参与征兵政治考核、夫妻关系证明(仅限补领、补办结婚证)、农产品自产自销证明(仅限税务部门代开发票)等7项证明事项列入正面清单,并进一步明确所需资料、出具条件、核查程序;

家庭生活困难证明、个人申请延期还贷款证明、企业困难证明等38项证明列入负面清单,予以取消,同时要求市县主管部门修改办事指南,加强政策宣传、条线管理和服务指导;

梳理民政、人社、医保等12个领域共147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并制定工作规程及格式文本。

文件下发并不意味着改革完成。在王丽看来,想把减负落实到位,除了做好“事前准入”,还得做到“事中监测”,让基层“负重”时也能有反馈渠道。

今年7月,在明确规定属于负面清单后,崇川区某地仍然接到群众出具车库产权证明的要求。接到社工上报后,崇川区委社会工作部及时上报,协调后矛盾被顺利解决。南通还在全市不同类型的村(社区)中建立17个减负观测点,这些“眼”和“耳”广泛动态掌握减负落地情况,对明令禁止的证明事项及时向上追溯,反馈到同级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督办整改。

一味“减”,会不会出现群众没法办事的窘境?陶建华解释说,清单是动态的,可随时根据基层需要调整。社区可自主向上申报,还可通过职能部门、村(社区)、群众代表的联席会议机制申报,会商审议现有清单未提及但群众确有需要的证明事项,定期动态调整。

“量”的削减,带来“质”的提升。“今年7月以来,来社区盖章的群众一只手都能数过来。”时间多出来,如皋市白蒲镇文著社区党总支书记周桓宇正把目光投向怎么盘活社区资产、给社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上。“我计划着把集体的闲置厂房用起来,一二楼出租,三楼做成‘易俗堂’,闲时可以给居民当食堂,重要节点还能当宴会厅使。”

改革往“细”处落实,权责往“明”处划分。在南通,关于减负的改革还在继续。南通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张浩表示,作为全省先行探索区域,接下来几个月的试行期内将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优化证明事项,并于年底开展“回头看”,根据群众需求和工作实际,继续优化调整工作。

责编:马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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